国家鼓励生物质热电联产

来源:时间:2015-11-18 11:14:33

生物质热电联产将得到政策支持

  近期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4]3003 号),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要求严格按照规划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严禁掺烧化石能源。

  政策鼓励生物质热电联产,相关生物质发电企业盈利能力有提升空间发改委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要求具备条件的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均需实行热电联产,已建成项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热电联产改造。生物质热电联产一方面能够提高生物质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生物质供热相较于燃煤热电厂环保更具优势,能够对供暖季期间雾霾治理起到很大作用。我们之前对生物质电厂进行实地调研中发现,现有大部分生物质发电项目均具备通过余热回收利用,提高热效率的改造潜力,热电联产后,现有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盈利空间仍可提升。此外,文件专门提到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行政审批权下放,即将原本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由省级政府核准(同火电厂标准)降低为由地方政府核准(同热电厂标准),行政审批放松将进一步促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的发展。

  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导向规范化,优质企业空间大。文件中提到加强生物质发电行业规划指导,合理布局,同时强调严禁掺烧化石能源,一方面促进行业发展,一方面加强行业的规范化,严格管理。根据上年11月发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规划2020 年全国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5000万吨。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大概占80%,即2400万千瓦;按照能源局统计,截至2013 年底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并网容量为420万千瓦,未来7年行业复合增速将达28%,高于光伏和风电。按照现有规划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增长前景将十分可观。

  迪森、长青、光大环保等公司是较早实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企业,正逐渐从中获益。

  风险提示:热电联产项目选址要求较高,行政审批放开后项目可能泛滥。(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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